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
即政办发〔2019〕4号
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
关于启用青岛市即墨区教育和体育局等印章的通知
各镇人民政府,各街道办事处,各功能区,区政府各部门,区直各单位:
根据《中共青岛市即墨区委、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关于青岛市即墨区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》(即发〔2019〕3号)精神,现制发“青岛市即墨区教育和体育局”“青岛市即墨区科学技术局”“青岛市即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”“青岛市即墨区自然资源局”“青岛市即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”“青岛市即墨区农业农村局”“青岛市即墨区文化和旅游局”“青岛市即墨区卫生健康局”“青岛市即墨区应急管理局”“青岛市即墨区医疗保障局”“青岛市即墨区信访局”印章各1枚,自2019年2月1日起启用。原“青岛市即墨区教育体育局”“青岛市即墨区知识产权局”“青岛市即墨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”“青岛市即墨区海洋与渔业局”“青岛市即墨区林业局”“青岛市即墨区不动产登记局”“青岛市即墨区城乡建设局”“青岛市即墨区农业局”“青岛市即墨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”“青岛市即墨区旅游局”“青岛市即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”“青岛市即墨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”“即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”“青岛市即墨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”印章同时废止。
附件:印模
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
2019年1月31日
抄送:区委各部委,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,区政协办公室,区监委,区人武部,区法院,区检察院,省、青岛驻即单位,各民主党派,人民团体。
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31日印发